因為我在北海道時 正是北海道最火熱的時候
所以在北海道我接待過不少親朋好友 也認識許多來自台灣的旅客
這兒更成了另一個同學會舉辦的場所,許多平常在台灣幾十年沒見沒連絡的朋友
只要一到北海道就會順便聯絡我。
而其中有位訪客為某報的記者,這位記者要採訪札幌夠火辣的報導
說北海道有何好玩好吃的店,難不倒我,
但是這主題,對於過著過於單純的學生生活來說實在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
一日他找我同去逛薄野區,薄野為札幌夜生活的重鎮
就像東京的歌舞伎町 台北的林森北路
但是我對於薄野的好印象 確遠超過歌舞伎町與林森北路
我喜歡去那吃很有名的成吉斯汗烤肉 也愛去吃吉野家,
或是和內行人去那的小店喝酒
但是逛呢?好像脫離北海道觀光客身分後、看過札幌雪祭薄野區的祭典後
我就再也沒有用觀光客的角度去看這名為北國最大夜生活重鎮的地方。
不過這位記者特殊,她不是要採訪一般的店舖
而是要做一般觀光客看不到的店舖,像是色情店舖 有小姐陪的店等
然而這些店舖通常有保鑣守衛,就連偷拍的工作都是膽顫心驚的。
而這位記者竟覺得在外面看,不過癮一定要親自採訪
於是開始在薄野區尋找有男人陪的店
但是我兩的裝扮一看就不像是要找男人的女人
且那種有男人的店我兩恐怕消費不起
最重要的是她不懂日文 而我沒膽
兩人在薄野區徘廻一陣後 抱著不能就這樣無掌獲而歸的心態,開始尋找目標
而剛好看到一位打扮特殊的媽媽桑在外面發傳單
而這位媽媽桑一開口對我們說話時竟然是男聲 仔細讀傳單原來是人妖的酒吧
而消費還算可以接受,於是就決定採訪這家店
小小的店內有個舞台,出我我意料的有不少的客人
客人不少男性,也有年輕女性和夫妻同來。
一坐下去後,這些美麗的人妖圍上來,要幫你脫外套、把你點煙、幫你倒酒….
最重要討你歡心,說笑話給你聽。而為了要達到效果,不時露出那突出的兩點,
或是做出偎褻動作,或是誇張的表演。
活動最高潮時是人妖秀,對於你喜愛的人妖你大可用千元鈔票往他胸口塞
那晚很HIGI,但是那晚不到幾小時內我估計我們至少花費有三萬元以上。
不過記者達到她的任務,而我也體驗了這生應該在也不會再有的體驗。
但是太過真面目的我,那晚我一直不可讓這些人妖幫我脫外套,也不肯讓她們碰我。
唉喲~下次若是去有男人陪的店、有女人陪的店,決定學學這位記者如此放得開並享受其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